财政部发文!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财政部网站12月18日消息,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等部署要求,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发挥管总统筹职能作用,指导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全面落实资产管理制度,督促推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抓好具体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通知》明确,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做好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准确完整登记资产信息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已取得或已处置资产不做账务处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照规定转入相关资产、无形资产未按照规定入账等问题。要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