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
每经AI快讯,12月17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持续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