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就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刊发咨询总结。
据了解,所谓最低上落价位是在交易所买卖的证券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决定了交易容许的最小买卖价差,而下调最低上落价位有机会令每单交易分拆成多宗较细的交易。
据介绍,在今年6月香港交易所发布了这一咨询。目前,香港交易所接获110份来自广泛界别市场参与者的非重复回应意见。咨询建议分两阶段下调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及其他适用证券(不包括交易所买卖产品(ETP)、债券、交易所买卖期权(ETO)及结构性产品)的最低上落价位获大多数回应人士表示支持,而支持建议的回应亦代表了现货市场的大多数成交额。
咨询总结显示,大多数的回应人士支持香港交易所此前提出的分两阶段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的建议,市场认同适用证券使用较小的最低上落价位对提高市场流动性的正面影响。但是,部分回应人士对建议中的第二阶段表示关注,特别是对较低股价的证券的潜在影响。
部分回应人士(主要为庄家及散户投资者)指出,倘于第二阶段将下调应用于较低价格的适用证券之价位,证券的买卖价差可能会收窄,投资者将难以通过流通量提供或回转交易获利,因此无法达到提高市场流动性的目的。
对此,香港交易所回应称,目前,价格较低的证券(尤其是股价低于2元的证券)是按较高的40个点子(即0.01%)或以上的价位价格比率进行交易,这将阻碍交易流转率,因为活跃投资者需支付相对较高的价差成本以跨过价差完成交易。另一方面,基于更高的价位价格比率,即使股价仅移动一个最低上落价位,被动投资者亦可在挂盘册最佳价格队伍完成交易并获得交易利润,因为一个价差(40个点子或以上)可超过包括印花税在内的回转交易总成本。
香港交易所表示,庄家活动及回转交易等交易策略需利用较大的价差及排队优先次序,因此,在最低上落价位下调后,有关交易策略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然而,下调最低上落价位意味着活跃投资者的价差成本降低,从而提高股票的交易流转率及流动性。作为市场营运方,联交所必须平衡不同背景及投资期限的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我们相信,本建议实施后,公众投资者将整体受益于更低的交易成本及价格发现的改善,继而鼓励新参与者加入市场以及提升市场活力。
因此,经仔细考虑市场人士的回应意见后,香港交易所决定按原定计划,分两阶段下调适用证券的最低上落价位。为确保市场有充足时间作准备,第一阶段将于2025年年中实施;在检讨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后,第二阶段预计于2026年年中推出。
其中,第一阶段,价格范围(i)10元至20元;及(ii)20元至50元(详见表一)的最低上落价位分别下调50%和60%。第二阶段,价格范围介乎0.5元至10元的最低上落价位将下调50%。
对此,香港交易所集团副行政总裁、联席营运总监及市场联席主管姚嘉仁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通过推出不同的市场微结构提升措施,以增加香港市场的活力及流动性。很高兴能在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的改革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降低市场整体交易成本,也提升价格发现流程效率。感谢每一位积极作出回应的持份者,这些宝贵的意见有助我们巩固香港市场长远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为确保收窄买卖上落价位的措施顺利落实及令市场的交易成本与现时匹配,香港交易所计划修订股份交收收费结构,取消现行的最低及最高股份交收收费限额,并调整收费率。新的收费结构将更为公平、清晰,亦确保市场整体开支不会因而增加。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审视有关新安排,其他详情在获监管机构批准后将适时公布。
在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的同时,香港交易所亦会修订买卖盘输入限价及对相关股票期权合约的庄家责任作出临时调整,务求便利投资者在价差收窄后可以更灵活下单交易。据介绍,香港交易所将视乎市场准备情况,适时公布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确实生效日期。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