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及高管因信披违规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财中社12月17日电永鼎股份(600105)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因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未披露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具体问题包括,公司的联营企业在销售房产时,未按照会计准则预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导致多期定期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此外,控股子公司曾向关联自然人淦贵生提供借款,但在相关期间未披露该资金往来情况。
公告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的责任人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024年前三季度,永鼎股份实现收入29.73亿元,归母净利润5730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