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16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或“公司”)发布关于同方投资再次提起仲裁的进展暨收到《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透露,2024年11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4)京74民特7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申请人华控赛格与被申请人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之间的仲裁协议已失效。根据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仲裁委”)决定撤销本案,本案仲裁费406,003.54元(指人民币,以下同),已在申请人预交的仲裁费中扣除,其余仲裁费1,500,907.99元退还申请人。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下发的《撤案决定》(2024)京仲案字第06412号,北京仲裁委决定撤销本案。
▲华控赛格公告截图
公告称,2024年6月7日,同方投资于公司一审判决胜诉后向北京仲裁委再次提起仲裁申请。
2024年7月23日,公司就同方投资再次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事项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立案,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条款无效(失效),2024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下发的《关于(2024)京仲案字第06412号仲裁案中止仲裁程序通知》,因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相关规则,北京仲裁委员会中止仲裁程序,待北京金融法院作出裁定后恢复仲裁程序。
2024年11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4)京74民特7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申请人华控赛格与被申请人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之间的仲裁协议已失效。根据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仲裁委”)决定撤销本案,本案仲裁费406,003.54元(指人民币,以下同),已在申请人预交的仲裁费中扣除,其余仲裁费1,500,907.99元退还申请人。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74民特71号),裁定确认华控赛格与同方投资所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所载仲裁协议条款无效(失效)。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下发的《撤案决定》(2024)京仲案字第06412号,北京仲裁委决定撤销本案。
目前,本案已结案,关于本案件执行情况仍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结果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华控赛格于1997年登陆资本市场,此后连年亏损,2014年华控赛格切跨界进入环保行业,在重点部署海绵城市PPP项目收尾、验收及结算工作的基础上,持续聚焦水务工程、智慧水务建设运营、EPC总承包和工程咨询设计业务等领域。2019年10月,山西国资运营公司通过旗下公司华融泰资管收购华控赛格股权。2020年6月,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又将华融泰股权转让给省属重点国企山西建投,至此,山西建投实现对华控赛格的间接控股。
尽管成为山西国资旗下上市公司,但依旧难以走出亏损的泥潭。2020年以来,华控赛格仅在2023年扭亏,当年归母净利达6.54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依旧亏损2.11亿元。至此,该公司已经连续六年扣非净利亏损。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5.38亿元,同比减少1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510万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