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松医疗器械因信息披露违规遭警示函处罚
财中社12月16日电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告,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徐天松、徐斌顶、徐斌峰和方烈因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检查发现,徐天松通过他人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涉及的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报、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中的股东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此外,创瑞基金与相关人员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对赌协议未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若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