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澄清:新签订的购销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 无明确履约期限约定
四川金顶16日早间公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工绿氢于2024年12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天工绿氢”和“矿拉拉数字平台”发布了与成都罗宾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罗宾汉”)签署产品购销协议的信息。
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澄清并作风险提示如下:2024年12月15日,新工绿氢与成都罗宾汉签署了《天工系列产品购销协议》,新工绿氢将为成都罗宾汉研发生产提供V系列储充电设备等产品,并提供“天工电氢”小程序运营、产品迭代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其中提及“产品1200套。金额5亿元”。根据协议条款,本购销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无明确的履约期限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动、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可能存在提前终止的风险。同时,根据协议安排,未来新工绿氢需按照客户发起的需求单进行分批交付,但由于无明确的履约期限约定,实际影响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能力限制、技术更新等因素而有所差异,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