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汪友若)日前,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批复,核准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根据批复,高盛(中国)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自首次颁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高盛(中国)证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6个月内完成开业筹备工作。
北京证监局还表示,高盛中国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管理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