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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闫珍在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曾用名:中信证券徐州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闫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信息显示,闫珍于2012年8月14日起在中信证券担任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工作,目前登记状态为“正常”。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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