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87%公司股份
福光股份12月11日公告,公司持股2.62%的股东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1%的股东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87%的股东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