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警示
财中社12月5日电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2月5日发布的公告,超讯通信(603322)及其时任财务总监胡红月、时任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被予以监管警示。调查显示,超讯通信在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未准确认定与江苏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具体而言,超讯通信在2022年12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间与江苏盈讯的交易总金额为2.27亿元,而该交易在周威担任董事期间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因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超讯通信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多项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超讯通信及其董监高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超讯通信实现收入15.78亿元,归母净利润2543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