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等资源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白丽斐记者李苑)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义内涵和准入条件,提出了完善市场机制、调度运行等相关要求,引导电力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指导意见》鼓励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将调节容量小的资源聚合为具有更大调节能力的资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同调度。
此外,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等政策措施。
对于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鼓励调节容量5兆瓦及以上、满足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各地可结合电力系统调节需求和电力市场运营能力,进一步降低调节容量要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