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华H型钢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1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98/QC-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贸易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亚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China Oriental Singapore Pet. Ltd.的反倾销税均调整为13.38%。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