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6000万-7000万
新京报讯 12月3日,心脉医疗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发来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浦二通〔2024〕1186 号),因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6000万元-7000万元。
2024年8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发布《关于2024年上海市第二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沪高企认指〔2024〕005号(以下简称取消高企资格公告),因心脉医疗累计两年(2021年、2022年)未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起始年度为2023年。到了2024年11月29日,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依据取消高企资格公告向心脉医疗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按规定追缴心脉医疗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即2023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并要求缴纳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经心脉医疗初步测算,需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为6000万元-7000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预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心脉医疗表示,对通知书要求的税款及滞纳金,公司将予以补缴。与此同时,公司不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质条件的情形,已就取消高企资格公告提出书面异议,并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持续沟通。另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2024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示2024年上海市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沪高企认办〔2024〕018号),心脉医疗名列其中,现在备案流程中。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