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为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已建设4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15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西部地区地理标志直接年产值达4298.4亿元。
地理标志产品,通常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由于独特的资源禀赋和风土人情,地理标志产品备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对西部地区而言,不少农特产品品质上佳、特色鲜明,但种植养殖成本偏高、规模往往有限,且距离主要消费市场较远,相较于东中部地区的同类型产品,市场竞争力偏弱。打造地理标志保护高地,走“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错位发展之路,能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比如,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四川郫县豆瓣、新疆库尔勒香梨、云南保山小粒咖啡等36个西部地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第一批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做大做强一批有基础、有特色、有前景的地理标志产业,既要让产品物有所值、物美价优,也要紧盯市场持续开拓。
苦练内功,认真提高品质,是地理标志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好产品来不得半点花架子,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切实发挥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引领带动作用,培育特色产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坚持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在品牌质量提升、地理标志兴农方面持续发力,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比如,宁夏彭阳县依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红梅杏和朝那鸡,举办“红梅杏开园节”等活动,开发“彭阳伴手礼”,今年红梅杏全产业链产值预计超3亿元,朝那鸡饲养量达127万只。
眼光向外,巩固和提高知名度、美誉度,是地理标志产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真实性、地域性、特异性和关联性越强,就越有助于品牌的塑造与强化,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经营主体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产品的供需平衡、产销对接,进而适时调整自身的生产和销售方式,不宜抱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态故步自封。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从更宽视野审视和解决普遍性问题,以知识产权保护赋能地理标志产品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