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 支持央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 支持央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12月2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12月2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措施提到,要致力长周期陪伴创新企业成长,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
“当前,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是5~7年,较长的有8~9年,但从培育孵化一个企业到发展壮大,再到退出投资项目,多需要10年以上。延长央企创投基金存续期,更符合当前创投行业投资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律,是对央企、国企支持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的极大‘松绑’。”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大华告诉记者。
魏大华认为,做好央企、国企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外部监管,更需要企业建立健全“募、投、管、退”全流程的风险管控体系。要尊重基金市场运作客观规律,用市场化力量来规范推动央企、国企创业投资基金健康运行发展,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