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文规范网络直播营销 明确“货”的质量管理要求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日,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11月2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共7章,定义了网络直播营销各类主体,规定了网络直播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人、货、场管理等内容,具有三方面特色亮点:
一是涉及要素全。围绕直播间 “人、货、场”三个维度进行编制,构建了全面具体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指导框架。在“人”方面,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网络直播间运营者、网络直播营销人员、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管理要求;在“货”方面,明确了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负面清单;在“场”方面,明确了直播间入驻管理、信息管理、检查监控、售后服务等要求。
二是关注领域新。紧贴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数字人直播合规要求,提出了肖像、著作等权益保障,标识区分自然人与数字人主播,加强安全、技术、算法管理等6个方面有针对性的要求。
三是可操作性强。根据江苏省网络直播营销发展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提出基本原则、总体方向的基础上,注重以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作出明确指引。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