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禁止“手工补息”后,存款定价再次迎来规范。
近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倡议》和《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两项倡议旨在规范金融机构定价行为,畅通利率政策传导,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均于12月1日起生效。值得强调的是,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针对的是少数企业和机构,对个人的定期存款利率没有影响。
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剑指对公客户新增存入资金
《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提出,对公客户同银行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中,需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确保协议期内,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调整,能及时体现在实际存款业务中。
记者了解到,银行对少数大企业和大机构等对公客户,签订期限较长的存款服务协议,并长期锁定利率。对公客户可在协议期内任意时间新存入存款,新增存入资金也执行此前的协议利率。“这实际上锁定了未来一定时间的利率,利率风险主要由银行承担,这加大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造成利率政策传导受到梗阻。”有银行人士指出。
据了解,此次要求新增存入资金要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这不是新规定,而是对已有政策的规范执行,主要是避免个别大企业和机构用存款服务协议规避利率政策调整。
值得强调的是,只要资金已经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都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底,在存期内都是不变的,无论是三年期还是五年期,老百姓对此无需担心。
同时,倡议要求银行和机构平等协商。当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存款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但当银行上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也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不存在银行单方面改变合同。
同业活期存款纳入自律管理压缩套利空间
《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倡议》提出,将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纳入自律管理。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应参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
据了解,今年4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开展治理违规手工补息,整治对公存款乱象。不过同业活期存款并未纳入自律管理,个别财务公司近期在银行的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甚至都超过2%,而目前央行政策利率7天逆回购利率已从几年前的2.2%降至1.5%,四大行一般性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1%。
“这导致了部分将存款通过绕道旗下财务公司变成同业存款来赚取利差,甚至出现贷款资金空转套利的情况。”在业内人士看来,将同业活期存款纳入自律管理后,有利于压缩套利空间,缓解银行息差收窄压力,同时也倒逼企业将闲置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