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及相关人员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11月25日晚间,聚飞光电(30030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邢美正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聚飞光电存在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深证证监局决定对聚飞光电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时任总经理高四清、董事会秘书于芳,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证证监局决定对邢美正、高四清、于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