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11月25日晚间,古鳌科技(300551)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陈崇军、李瑞明、田青、侯耀奇、姜小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2021年12月14日,古鳌科技披露收购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后迁址广东并更名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科技”)的公告。2022年以来,东高科技工商登记信息中变更了名称、住所和法人,但东高科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至今未完成法人信息变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中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古鳌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公告显示,古鳌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陈崇军对古鳌科技2022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古鳌科技时任总经理李瑞明对古鳌科技2022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责任;古鳌科技董事会秘书田青对古鳌科技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责任;古鳌科技董事长侯耀奇对古鳌科技2023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责任;古鳌科技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小丹对古鳌科技2023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前述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