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调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财中社11月25日电铭利达(301268)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根据公告,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取消安徽铭利达作为实施主体,其他实施主体保持不变。此次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6.97亿元,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6.22亿元。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后续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此次变更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024年前三季度,铭利达实现收入18.85亿元,归母净利润-961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