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两步走”之方式,盛航股份(0012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拟将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万达控股集团,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尚吉永。
具体来看,11月22日晚,盛航股份公告,2024年1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桃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分两期转让其持有的盛航股份2154.48万股。
其中第一期,李桃元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盛航股份1231.1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6.82%),转让价格为20.47元/股,转让总交易金额约为2.52亿元。
第二期股份转让需待李桃元所持股份不再受到转让限制并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前,李桃元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盛航股份约923.35万股(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桃元持有的盛航股份总股份数的25%),交易价格在转让方相关股份符合转让条件后,以标的股份总对价不超过5亿元为原则,届时双方将协商确定。
同日,李桃元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约定,自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过户登记完成、第二笔股权受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李桃元将其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约3693.4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委托期间后续新增持有的盛航股份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地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4年。
公告显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万达控股集团将控制盛航股份4924.53万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7.2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万达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尚吉永,李桃元与尚吉永将构成一致行动人。
对于本次交易,盛航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大型产业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以优化股权结构;同时,促进公司与万达控股集团在产业资源、技术等方面的协同性,以增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万达控股集团官网显示,该公司创建于1988年,总部位于山东省,目前,该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800多亿元,员工13000多人,涵盖港口码头、石油化工、国际贸易等产业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连续多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等。
盛航股份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以及国际油轮、化学品船舶运输,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11.31亿元,同比增长28.82%,净利润约1.35亿元,同比增长15.61%。
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前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11月22日,盛航股份股价为20.73元/股,总市值37.93亿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