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等被恢复执行8.36亿元 上半年亦有被执行记录
记者注意到,天眼查的法律诉讼信息显示,11月20日,东吴证券(601555.SH)、湖北惠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北维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维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湖北明泉纺织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案号:(2024)鄂1202执恢656号)。案件具体情况尚不可知。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苗在超律师、刘小然(实习)律师对记者表示,执行一般是在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其他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而义务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自愿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法院依职权启动执行程序。
具体来看,因暂无其他公开信息,该案件恢复执行的原因只能进行猜测性推断,结合本案的特点,恢复执行的标的额高达8.36亿元,且涉及多方当事人,可能是义务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或权利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等名下新的财产线索(如投资收益、未披露资产等)。“此种大额执行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声誉影响较大,东吴证券需尽快通过协商解决或采取法律救济措施应对执行压力。”
从现有信息来看,该次执行标的为8.36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东吴证券为被执行人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发现,东吴证券上半年还有一则执行标的为2762.99万元的被执行信息,案号为(2024)苏04执240号,被执行日期为6月18日,执行法院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东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84.37亿元,同比增长4.98%;实现归母净利润18.32亿元,同比增长4.93%。其中,投行业务下滑明显,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5.13亿元,同比下降超4成。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