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不当遭警示
财中社11月20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伟时电子(605218)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兴才因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准确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具体问题包括,伟时电子在2023年10月25日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关于与华为汽车的业务合作信息不完整,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的公告中明确了与华为的合作细节,但未能及时披露该部分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不足0.5%。
此外,伟时电子在2021年和2022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中也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特别是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方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陈兴才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要求伟时电子在收到决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提醒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