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控股股东因未及时披露股权变动信息受监管警示
财中社11月20日电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华康股份(605077)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水因未及时披露股权变动信息,受到监管警示。经查,陈德水于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合计减持可转债86万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62%。其中,2024年7月23日,陈德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0万张,导致其控制的权益比首次累计达到1%以上。
由于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直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才收到通知并进行公告,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陈德水的违规行为作出监管警示,强调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应重视信息披露,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和透明度。
2024年前三季度,华康股份实现收入21.06亿元,归母净利润1.87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