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财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财中社11月19日电龙建股份(600853)发布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近期收到黑龙江监管局的《警示函》,因其在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未能审慎处理与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减值计提,导致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准确。此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公告,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及多位高管对此次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将重视此次警示,积极整改,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龙建股份实现收入111.69亿元,归母净利润2.35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