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安居房轮候库、公租房轮候库之后,深圳又多了一个轮候库——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库。
户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老人可申请入住评估轮候、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10日内开展评估、应当保障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一个月内入住、保障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申请人三个月内入住……今年10月8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实施《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入库能力评估、轮候申请、入住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新规出台月余,深圳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库入库情况如何?根据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公示信息网,11月18日,官网公示的可供轮候床位总数834张,总空余轮候床位总数为422张,而通过入库初评的已有约4000人。
户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老人可申请评估轮候
《办法》指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6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已治愈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申请入住评估轮候。
《办法》明确,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由他人协助通过“i深圳”APP等平台进入评估轮候系统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评估申请的10日内依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申请人开展评估,并在评估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上传至评估轮候系统。
记者未满60周岁,系统提示不符合申请条件。
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通道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在满足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入住需求后,再对普通轮候通道申请人的入住需求进行安排。
优先保障通道轮候对象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中度以上失能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经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普通轮候通道轮候对象原则上为经在《办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其他老年人也可以在普通轮候通道提交轮候入住申请。
《办法》规定,申请人在其归属轮候通道按照综合评分分数高低顺序进行轮候;分数相同的,按照在评估轮候系统的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保障其在一个月内入住。经在《办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申请人,市、区民政部门原则上应当保障其在三个月内入住。
《办法》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实施前,已申请入住评估轮候且未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需重新申请。
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规范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更新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简化评估轮候手续、明确重点人群保障时限、优化床位资源配置,方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促进深圳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
轮候库数据:
目前官网公示的可供轮候床位总数834张,通过初评已有近4000人
11月18日,记者通过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公示信息网(https://zhyl.mzj.sz.gov.cn:8001/szmzyl/publicityPage.html#/publicityPage)获悉,目前有27家公办养老机构公布了可供轮候床位总数和空余轮候床位总数,其中可供轮候床位总数834张,总空余轮候床位总数为422张,其中有13家空余轮候床位数为0。
根据评估结果,目前通过初评的3969人,评估结果有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等类型。已经轮候入住的有987人。
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公示信息网截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