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寓全资子公司二审被判返还2.88亿元预付款及违约金5652万元
财中社11月17日电*ST嘉寓(300117)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嘉寓与朝阳洁能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朝阳洁能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合同预付款和支付违约金。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辽宁嘉寓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朝阳洁能合同预付款2.88亿元,并支付违约金5652万元。
此外,北京嘉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辽宁融建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表示,针对该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判决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的影响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而定。后续可能会涉及法院执行或相关方提起上诉,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2024年前三季度,*ST嘉寓实现收入3.92亿元,归母净利润-2.07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