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永安保险被罚款45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处以45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处以4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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