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回应证监局问询 称未操纵股价
2024年11月12日 17:59
来源: 财中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2253_0

  财中社11月12日电川大智胜(002253)发布关于对四川省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在2024年11月11日收到监管问询函,指出其股票价格在2024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期间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80%。公司在2024年10月18日、10月30日和11月1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在回复中表示,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5.37%;净利润为-0.29亿元,同比下降4.99%。公司指出,主营业务属于航空业的细分领域,尽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挑战,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结构,强化降本增效。同时,若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未能实现相关财务指标,将面临退市风险。公司还提到,2020年12月曾计划转让部分股份,但该转让未能成功,未来仍存在不确定性。经过核查,确认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参与操纵股价的行为。

  2024年前三季度,川大智胜实现收入1.27亿元,归母净利润-2704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川大智胜回应证监局问询 称未操纵股价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