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以虚假诉讼逃废债!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1日 22: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虚假诉讼破坏社会诚信、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司法公信力。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明确坚决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鲜明态度。

  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是较为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之一。据了解,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为其财产设置“旋转门”,通过虚假诉讼将自己的财产“执行”到自己手里,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通过虚构债权参与分配,使他人真实债权不能全部实现;在虚假诉讼中申请查封财产,阻碍另案对该财产的强制执行。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含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执行异议之诉等,分别是:陈某、甘某诉甲公司等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曹某东诉尹某安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某科诉冯某军民间借贷纠纷案,侯某某诉某发展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张某某诉田某某、朱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查明虚假诉讼后,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已作出的错误生效判决应当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严厉打击以虚假诉讼逃废债!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