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1日晚间,新北洋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5.40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新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届时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北转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