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健委回应“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不采纳 不符合当前政策
2024年11月11日 10:12
作者: 钟煜豪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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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健委回应“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不采纳 不符合当前政策】今年9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该省《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于“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

  今年9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该省《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其中,对于“出台法律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增加社区育儿课堂面向新手爸妈和带养老人,科普育儿知识”的建议,浙江省卫健委表示:部分采纳,在第(十七)条中增加“建立完善社区家庭联动协作育儿机制,加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的内容。“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涉及多个法律和政策,在本文件中不提及。

  对于“由政府开办托儿所,托儿所教师需要有一定门槛,民办的不放心。增加托儿所、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小孩的早中晚餐最好都要供应”的建议,浙江省卫健委表示:采纳。该意见已在文本第(十一)条“依法实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内容中体现。

  对于“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

  另外,对于“建议宅基地审批条款修改为,对三孩家庭申请宅基地时,开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的公众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为加大对农村生育二三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在文本第(八)条中明确了“对生育二三孩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宅基地,并在不超过当地宅基地审批面积上限的前提下,审批面积予以适当倾斜”的内容。所提修改意见仅局限于审批流程,与制定该措施的目的有较大差距。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为何是三孩不是全面放开?据人民政协网报道,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曾解读称,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体现了国家指导和家庭自主生育相结合的精神。以前实施“全面两孩”是计划生育,今天实施“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并赋予计划生育新的内涵。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具体地说,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家庭的生育意愿,家庭可以有计划、负责任的科学自主安排生育时间、生育间隔和生育数量等;大而言之,也较好地体现了我国人口发展的基本国情。

  二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可以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达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三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有利于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假设政策实施后,大部分家庭生2孩、部分家庭生3孩、少部分家庭生1孩,综合起来就会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目标。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海旺曾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分析称,在制定放宽生育政策中有两派意见。有的建议全面放开,有的建议全面三孩。为何最终选择后者,可以说是权衡了各种因素的决定。从实际生育情况来看,具有生三孩意向的育龄夫妇已经很少了,因此“全面三孩”基本能满足绝大部分育龄夫妇生育愿望。另一方面,如果选择全面放开,也担忧部分富裕或贫穷的家庭会生太多。

  另外在2021年7月,国新办就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强调,“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虽然生育政策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还是要继续坚持。他表示,要看到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没有改变。“卫健委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过程中,组织了很多部门、科研机构以及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我国一些主要的能源资源、淡水、粮食,对于满足国民过上更美好生活的向往,供应保障方面的压力还是很大。”杨文庄说。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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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省卫健委回应“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不采纳 不符合当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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