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深交所终止会员资格,此前已被上交所监管警示、终止会员
深交所网站11月8日发布关于终止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批准,终止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此前,因保荐的IPO项目信披违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及两位保荐代表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11月4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某蔚、佀某昌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为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2024年6月4日上交所终止明皜传感发行上市审核。
经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作为保荐机构,因未能对明皜传感项目股权清晰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及审慎核查报告,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李某蔚、佀某昌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保荐机构及两位人员最终均被予以监管警示。同时上交所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进行整改和内部追责,并向上交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悉,只有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在相关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投资者也只有通过会员才能进行证券买卖。
今年的9月底,上交所也发文终止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