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二审中胜诉,广州颐和需赔偿1.15亿
财中社11月7日电珠江股份(600684)发布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司在二审判决中作为一审原告和被上诉人,涉及的案件为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金额为1.15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律师费和资产保全担保费。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被告的上诉请求。
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广州颐和房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赔偿上述金额,并支付31万元的律师费和6万元的财产保全担保费。尽管二审判决为终审,但执行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待诉讼执行情况而定。
2024年前三季度,珠江股份实现收入11.31亿元,归母净利润1734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