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名投资者起诉*ST同洲(002052)一案迎来新进展。
11月5日晚间,*ST同洲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准许投资者李聚省等5名投资者撤诉。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各原告支付赔偿款(公司向殷关顼、姚丽华等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3.6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万元);
(二)被告欧阳建国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的5%部分对(2024)粤03民初5125、5129、5130号案原告朱永清、徐灵慧、陈国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各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ST同洲表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据*ST同洲此前公告,公司被投资者起诉缘由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19年10月,*ST同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7月,*ST同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该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三项违法事实。
公司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1.1亿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同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领罚。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专注于为全球用户提供领先的智慧家庭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公司登陆深交所。
业绩方面,数据显示,*ST同洲2018年—2023年持续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98亿元、-2.032亿元、-1.538亿元、-1.857亿元、-4757万元、-7475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亏损1428万元。
二级市场上,11月5日,*ST同洲一字涨停,报3.57元/股。
(文章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