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514万元 案件尚未结案
财中社11月5日电*ST同洲(002052)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需向10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1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万元。同时,准许5名投资者撤诉。公司作为一审被告,案件仍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公告中提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法院的判决为一审结果,后续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前三季度,*ST同洲实现收入2.37亿元,归母净利润-1428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