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发布今年第七期中票募资说明书,此次拟发行规模上限为16.5亿元,为期3年,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青岛城投存量债券达71只,存量债券余额约为775.79亿元(四舍五入,下同),其中一半以上为1—3年期债务,1年以内的占比38.74%。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青岛城投刚刚发布的今年三季报看到,前三季度,青岛城投营业总收入335.59亿元,同比增长1.42%;净利润为-4.49亿元,同比增长38.84%;归母净利润为-9.41亿元,同比下滑48.99%。
但与此同时,近几年,包括青岛城投原总经理臧毅杰在内的多个高管接连被带走和接受调查,青岛城投也进行了大幅度的会计差错更正,仅CIS煤矿一项就导致其无形资产调减13.85亿元,未分配利润调减18.44亿元,商誉减值15.10亿元……
城投公司发债融资主要是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更是地方政府城市经营的重要战略一环。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仍处于筑底期的当下,青岛城投借新还旧、以“债养债”模式还将持续多久?
为何亏损?
青岛城投三季报显示,一至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39.32亿元。其中营业成本为259.29亿元,去年同期为263.11亿元。
据今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其七大业务板块中,仅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业务出现下降,其中收入1.67亿元,成本1.70亿元,毛利率为-1.84%,占收入比重为0.75%;其他业务板块按收入占比高低分别为:实业业务为182.18亿元,成本148.85亿元,毛利率为18.30%,收入占比超过八成;新能源收入12.27亿元,成本6.03亿元,毛利率为50.83%;资本运作收入11.77亿元,成本7.22亿元,毛利率为38.71%;交通运输业务收入10.37亿元,成本6.06亿元,毛利率为41.58%。其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为22.84%,比去年同期毛利率上升1.29%。可见亏损并非来自于主营业务。
三季报显示,青岛城投销售费用为7.16亿元,去年同期为5.21亿元;管理费用为20.81亿元,去年同期为23.52亿元;研发费用为6.36亿元,去年同期为5.64亿元;
财务费用为43.72亿元,去年同期为46.78亿元。相较之下,财务费用占了较大比重的成本,影响了青岛城投的盈利水平。
今年前三季度,青岛城投资产总计4428.11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236.19亿元。在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为191.49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5.68亿元,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合计182.50亿元,存货293.3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5.62亿元,其他流动资产73.53亿元。
在债务方面,负债合计3022.6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088.12亿元。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高达311.94亿元,应付款和应付票据122.23亿元,其他应付款合计129.7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4.3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405.4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26%,而去年同期负债率为65.55%。流动比率为1.14;速动比率为0.87。
是否涉及隐性债务?
数据显示,在青岛城投的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因较高的货值而为外界关注。2021年—2023年及今年前三季度,青岛城投其他应收账款分别为271亿元、254.51亿元、314.6亿元和321.81亿元。
据近日发布的《2024年第七期中票募资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中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青岛城投其他应收账款欠款方主要为青岛市财政局、红岛财政局等当地政府单位。
其中,最大的一笔为“高新区财政局-代垫款”64.26亿元,占比达20.17%,账龄5年以上。《说明书》指出,相关其他应收账款均为经营性占款,未纳入政府性债务,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青岛城投其他应收款符合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说明书》显示,其他应收账款主要是与红岛财政局、青岛市财政局等政府单位在土地业务开发时产生的往来款项,此外还有部分是因资金周转业务而产生。《说明书》指出,其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业务主要包含城市更新业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据了解,青岛城投自2008年开始实施了包括欢乐滨海城区域和红岛区域土地一级整理及开发项目。目前土地开发完工项目只有欢乐滨海城地块,红岛地块为政府授权青岛城投进行开发整理。青岛城投在建的城市片区改造项目主要为青钢项目,拟建项目主要为流亭项目。
在欢乐滨海城项目中,青岛城投作为该项目的前期运作公司,作为项目主体代政府财政垫付土地补偿费,从青岛城投子公司胜通置业公司分批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青岛城投在征地时先垫付50%土地补偿费,青岛城投子公司城投置地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并核算相关土地整理收益。截至今年3月末,青岛城投已全部完成欢乐滨海城2926.53亩土地的开发,已取得搬迁补偿费在内的64.58亿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但项目清算前,目前无法确定整个项目的土地整理收入金额,需待全部将土地“招拍挂”后核算相关土地最终一级开发整理收入,土地开发整理收入不与土地出让金相挂钩。截至《说明书》签署日,青岛城投本部该业务尚未形成收入。其子公司城投置地核算相关土地整理收入及成本。
而红岛片区项目占地约160平方公里,自2009年8月开始,青岛城投与青岛市城阳区政府签订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了青岛城投红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红岛地产公司”),青岛城投控股80%,负责对红岛街道辖区28.7平方公里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2013年1月,青岛市政府与青岛城投签署了《红岛街道辖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授权协议》,青岛城投红岛地产公司更名为青岛红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并承接上述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其营利模式为,青岛城投对于红岛区域的开发,后续由原先的一级土地整理模式更改为代建模式,代建管理费约为总投资的8%。土地前期开发费用由青岛城投垫付,其收入按工程进度及市政府审计部门确认的土地开发整理实际成本的8%确认收入。
青钢项目是根据青岛市政府工作部署,于2017年被青岛城投托管,项目占地面积约2439亩。根据青岛市政府相关要求,授权其负责青钢片区土地整理,作为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和实施主体。其营利模式是,土地收益权归青岛城投所有。青钢主厂区和其他区域土地变现收益,按规定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土地储备成本后,首先用于支付搬迁基金本息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剩余部分全部归属青岛城投。在回款方面,2021年7月青钢首期地块土地回款14.08亿元,2022年10月青钢二期地块土地回款6.17亿元。
截至今年一季度,欢乐滨海城已投资71.48亿元,确认收入和回款均为64.58亿元;红岛区域已投入62.70亿元,确认收入2.77亿元,回款18.39亿元;青钢项目已投入175.98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确认收入为0,回款金额为20.31亿元。
上述《说明书》中表示,经征询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城投业务经营合法合规,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地方隐性债务。
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安融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财税学院教授温来成表示,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是要看时间节点。《政府投资条例》是国务院于2019年发布,所以此前企业为政府垫资行为属于正常,如果是在此后则属于违法。财政部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当中,任何企业给政府垫资都被视为增加隐性债务。在2019年以后,政府要建设项目,必须要有预算再安排资金,如果没有资金则不能建设。
二是城投发债是否属于隐性债务要看城投公司是否在财政部隐性债务名单内。如果在其名单内,那城投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票据均为隐性债务;如果不在其名单内,则不算。但财政部掌握的隐性债务名单没有对外公开,只有青岛财政局以及青岛城投自己知道。对于青岛城投部分项目横跨了2019年,至于其是否算作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需要由青岛财政部门来认定。“当前,对于什么是隐性债务实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而是以财政部掌握的隐性债务名单为准。”温来成说。
“当年之所以城投出现,是因为地方政府不能对外进行发债,所以由城投公司来承担政府的募资功能,但在2015年以后已经允许地方政府对外发债了,所以城投公司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中央多次对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进行清理,并且要求用10年的时间(到2028年)来全部化解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到目前来看态度依然很坚决。”温来成说,传统城投依靠土地推动的模式是没有出路的,因为它们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未来只能靠市场竞争来实现自身的转型发展,否则将面临破产倒闭。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何代欣表示,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关联,是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的领域,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后,中央根据各地的情况,包括对于总体形势的把握,提出不让给政府垫资,这是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而做出的规范性的管理举措。
何代欣认为,关于隐性债务的认定以及债务风险的化解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因为规定推出的时间是一个固定的时点,但是同期各地的项目本身有跨越性。这样的项目后期垫资行为和投融资的活动是否属于违反中央的规定,要看具体的情况判断。从债务角度来看,因为青岛城投所涉及的项目当时是在政府支持下开发的,所以可以看作是隐性债务,但从投融资角度来看,所涉及的项目本身有较好的现金回流,并非单纯的公益或基础设施项目,所以将其认定为隐性债务也较为牵强。
青岛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采访所涉及的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按照有关要求不方便对外透露。对于青岛城投是否列入隐性债务名单也不方便透露。“对于青岛城投发布的《说明书》所提到的财政局有关内容,青岛城投并没有事前给我们看过,他们所涉及的内容我们并不清楚。”
人事变动后财务大洗澡
而在青岛城投的资产负债表中,除了其他应收款较高的账面值引发关注之外,其在这两年所进行的会计调整同样引发关注。
上述《说明书》披露,去年4月21日,青岛城投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臧毅杰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年4月28日,青岛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青岛城投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臧毅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7月1日,青岛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蔚被任命为青岛城投党委书记、董事长。
记者注意到,伴随臧毅杰被“双开”,青岛城投在去年年报中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说明书》披露,青岛城投子公司青岛中程对位于印度尼西亚的已在2017年被撤销的CIS煤矿、对已于2021年到期且无延期可能的Jaya锰矿予以转销,并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子公司城金集团作为青岛中程的控股股东,对上述事项涉及的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其中,CIS煤矿一项就导致其无形资产调减13.85亿元,未分配利润调减18.44亿元,商誉减值15.10亿元;而Jaya锰矿导致无形资产调减0.09亿元,未分配利润0.02亿元;两项合计少数股东权益减少7.77亿元,资本公积调减0.10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多次致电、致函青岛城投方面,其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我司刚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布三季度报。采访涉及的问题,请以公开信披为准。”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