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汇金及法人因信息更新不当收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财中社11月1日电根据青岛证监局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公告,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詹志斌因未及时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受到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更新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符。詹志斌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未能履行职责,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重视此事,加强内控管理,提高合规运作水平。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