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子靖因违规遭吉林证监局警示函处罚
根据吉林证监局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尉迟子靖因未履行职责受到警示函处罚。
公告指出,白城市创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对基金产品开展风险评级、未及时变更投资标的股东信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未获取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尉迟子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因此对公司的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以吸取教训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若对该措施不服,尉迟子靖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