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唐燕飞)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告,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具体包括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南、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这些证券公司将与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合作,服务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需求,助力推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度优化安排,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香港证监会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据悉,经过系统性评估和验收,14家证券公司完成了业务和系统准备,成为首批试点开展“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效果,不断完善证券公司“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跨境理财通”业务自2021年试点以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满足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跨境投资需求,实现个人资产配置多元化和跨境投资便利化。但随着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多元发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运行还有一定优化的空间。今年来,监管部门在深入调研证券、基金、银行机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实现业务试点有序扩容。
本次修订存在四大看点
此次修订工作通过优化试点机制安排,在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同时,进一步释放试点政策红利,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有利于持续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项有力举措。
具体而言,一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
二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将投资者准入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作为准入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三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下一步,证券监管部门将指导首批试点证券公司做好展业安排,确保业务稳妥起步,持续加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日常监管,督促试点证券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稳健经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券商积极掘金跨境理财通业务
证券公司的正式入局,改变了此前只有银行参与的竞争状况。据悉,14家证券公司已开始备战跨境理财通业务,所做的各项准备包括账户管理和资金跨境流动等相关技术准备、完善的合规与风险防控准备、合作机构与金融产品选择相关的准备等。
与银行相比,证券公司在“跨境理财通2.0”业务中应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呢?多家证券公司表示,证券公司的客户与银行的客户在风险偏好等方面有所差异,且券商普遍具有完备的投资者教育和投资顾问体系,将利用研究部门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扩容自身的跨境业务。
华创证券徐康团队分析称,由于跨境理财通目前在大湾区开展,广东地区交易量占比较高的券商更有望受益。
普华永道认为,有意向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应采取更完善积极的措施评估和加强其运营准备工作,包括对产品尽职调查、客户开户、合适性评估和销售实践等现有控制及运营流程进行全面的审查,确保符合监管发布指引中关于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合规性要求。特别是在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时,证券公司应优先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系统。
随着“跨境理财通”试点持续优化升级,跨境理财通业务稳步提升。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统计,截至2024年9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12.45万人,较2023年末增长约一倍,境内银行通过资金闭环汇划管道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914.7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614%。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服务商’和‘看门人’,对资本市场的服务经验更充足,有望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专业和有针对性的建议, 同时个人投资者额度也持续扩容,预计未来A股与港股市场的‘活水’将更为充裕。”一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人士表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