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将重组同意费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18日
2024年11月01日 23:03
来源: 新京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3377_0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段文平)11月1日,远洋集团发布境外债重组进展。公告显示,最后一次延长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下同)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五时正。

  根据公告,于2024年8月8日下午五时正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将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提早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10%。而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五时正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将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基本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05%。

  校对吴兴发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远洋集团将重组同意费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18日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