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凯盛新能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1月01日 21:4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0876_0


K图 01108_0

  11月1日晚间,凯盛新能(600876.SH,股价10.4元,市值67.15亿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凯盛新能存在母公司统一采购再平价销售给子公司的业务未按净额法核算。该事项影响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母公司单体会计报表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相关规定。

  另外,凯盛新能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上执行不到位。公司业绩预告、董事辞任等事项属于内幕信息,公司未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相关规定。

  《决定书》显示,谢军作为公司董事长、马炎作为公司时任总裁、章榕作为公司总裁、李飏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红照作为公司财务总监、王蕾蕾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相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凯盛新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谢军、马炎、章榕、陈红照、李飏、王蕾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凯盛新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凯盛新能主营产品包括双玻组件玻璃、AR光伏镀膜玻璃、高透光伏玻璃钢化片等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

  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凯盛新能营业收入约为36.9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约2.4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8001.71万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凯盛新能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