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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海螺新材发布公告称,2024年10月30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相关条款,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补助款1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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