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宁、万达之间的50.4亿元股份回购款纠纷,新回应来了。
10月23日,一位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表示,苏宁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依据,万达没有义务进行回购。
该知情人士称,事实上,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投资协议,苏宁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万达也不存在所谓违约的问题。而且,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客观上也不具备回购的可操作性。
知情人士称,万达方面正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10月23日傍晚,针对上述说法,ST易购(原证券简称“苏宁易购”)相关人士表示,将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利,相关仲裁申请已被受理。至于“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的说法,该人士表示并不清楚。
“如果仲裁庭支持仲裁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有回购股份的义务。”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假若回购股份确已被冻结,回购股份能否实现是执行层面的问题,不影响实际的权利义务判断。
10月22日晚间,ST易购披露重大仲裁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申请人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获受理。
公告显示,ST易购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国际”)支付股份回购款50.4亿元左右。同时,请求裁决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此次纠纷,缘起于2018年之际苏宁、万达之间的一场战略合作。
具体来看,2018年1月29日,ST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ST易购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ST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
ST易购公告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