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
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佛山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了解,土地1.5级开发,是指为盘活政府储备土地,加快土地预热,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未纳入近期土地出让计划、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开发条件成熟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指引》规定了土地1.5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的产业、规划、土地、环保、开发等准入要求。根据《指引》,土地1.5级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并符合所在片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和优质环境、加快高端产业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土地1.5级开发项目不作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要求;同时,不得引入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与所在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不符的项目。
根据开发要求,土地1.5级开发项目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及其他用于销售的项目;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建筑鼓励采用低成本、美观实用的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方式,原则上不得修建地下室;建筑风格及立面应结合城市景观界面进行综合设计;土地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