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0月20日 23:36
作者: 卢佳圳
来源: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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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新修订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34条,对广州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作出全面规范。

  今年是广州开发区建区40周年。在此之际,《条例》的全面修订可以说为广州开发区新一轮改革探索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持和保障,对推动广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赋能“二次创业”再出发具有重要意义。

  更自主:“能放则放”原则写入法规

  作为广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关于经济功能区的地方立法,《条例》于1987年2月19日颁布实施,至今已有37年。40年前,自建区伊始,广州开发区就提出“依法治区”的先进理念,《条例》一如开发区的“基本法”,是广州开发区高速建设发展坚实而有效的准绳。

  然而在实现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广州开发区也面临着体制机制受限、资源约束趋紧、功能区域分散、发展动能不足等方面出现的挑战。本次修订,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要求,在广州开发区“二次创业”的全新发展阶段,对原条例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优化。

  据了解,本次修订秉持两大总体思路,一是保留优化原条例中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做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发展中的问题,及时清理滞后条款,完善增加原《条例》中落后或欠缺的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突出放权赋能,明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将“能放则放”原则写入法规,除依法应当由市政府管理或全市统筹的重大事项外,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交由管委会实施。这意味着未来广州开发区将在项目引进、土地开发、行政审批等方面享有更大的政策优势和自主权。

  此外,《条例》还将适用范围覆盖至省、市政府批准或者委托广州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延伸至由市政府确定的开发区辐射带动区域,有效理顺现有“一区多园”的开发建设格局,保证政策机制的稳定性、连续性,为未来发展布局预留充分的探索空间。

  更聚焦:优先发展20项重点产业

  本次《条例》修订后的另一个特点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在广州开发区重点产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园区智能化改造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目前,广州开发区已形成了以高端装备、生物技术、集成电路为代表的三大百亿级产业集群,以汽车、新型显示、绿色能源、新材料、美妆大健康为代表的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并抢先布局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万亿级新赛道。

  而为支持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互融互促,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合力,《条例》明确列举了生物制造、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数字产业等20项重点发展产业并规定动态调整,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制定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政策,持续优化产业园区功能,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资金支持,发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使《条例》满足区内产业的发展需求,立法过程中,先后组织了8场企业座谈会,邀请重点产业的相关企业代表参与座谈交流,了解企业最为关切的问题。亿航智能作为该区低空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也参与了企业座谈,亿航智能首席运营官王钊表示:“能够很直观地感受到广州开发区对高新技术的全方位支持。”

  “我们提出的建议也被采纳了。”该负责人坦言,建议的采纳对政府政策制定、产业发展布局、企业业务拓展和用户场景开发都能够起到有效的支持和指导性作用,为低空经济发展注入一股强心剂,使得后续相关合作项目更好地推进。

  眼下,在广州开发区域内,无人机低空物流配送、低空飞行营地、空中伤员转运、跨境电商低空配送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均已从规划变为现实。不难预见,在新修订《条例》的政策助力下,越来越多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将在该区率先得到应用推广。

  更开放:“引进来”“走出去”并行扩大

  广州开发区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长,作为广州对外开放的桥头堡,自建区以来“外资”就是开发区绕不开的话题。2023年,广州开发区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首次突破30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44.4%,且连续5年位居全国经开区之首。

  而在本次《条例》的修订中,“开放”依旧是广州开发区十分显眼的发展关键词。不仅要高水平地“引进来”,还要坚持高质量“走出去”的战略,“引进来”“走出去”并行发力同步扩大新格局,充分发挥开发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

  《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创新国际合作园区合作模式和市场化开发模式,支持区内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跨境协作;完善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在医疗、科技、金融、教育、电信等领域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可行模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

  在距离广州开发区6000多千米外的沙特阿拉伯,吉赞经济城已经成为推动该国非石油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城中的中沙吉赞产业园,便是由广州开发区联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沙特皇家委员会和沙特阿美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打造,是广州开发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成功实践之一。

  深工新材沙特项目主要生产改性材料以及LED灯具等下游产品,目前已建成3万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同时深工新材公司在广州开发区建设生产基地,打造中沙产能合作(广州)园区,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

  “深工新材也是在广州开发区的支持下,成功在沙特站稳脚跟。我们将坚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立足广州扎根沙特。”深工新材(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桂峰表示。

  更深化:建设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

  长期以来,广州开发区将营商环境作为立区之本,已先后推出7版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累计推出超700项改革举措。而秉持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原则,加速推进该区建设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本次修订的《条例》还对人才保障、企业服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深化一流的营商环境。

  在广州派真生物总经理张超看来,广州开发区始终积极构建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致力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推动行政效率提升。在《条例》的明确指引下,一系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营造了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氛围,大大增强了企业到开发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在人才保障方面,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重点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完善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在企业服务方面,应当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开展订制式审批、承诺制信任审批等服务,建立新型经济形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办理模式。

  同时,对于企业尤为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条例》还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优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体系和纠纷解决机制。该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条例》施行后,我区将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法治保护标杆区。”

  作为广州改革开放起步最早的地方,以广州开发区建区40周年为新起点,以《条例》修订施行为契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将不忘改革初心,坚定改革方向,大胆闯、大胆试,奋力在全市“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中做好领衔、当好队长!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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