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泽股份因信息披露不规范遭证监局责令改正
财中社10月17日电根据广西证监局10月17日发布的公告,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泽股份,872341)因多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及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遭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中指出,同泽股份存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多数通过微信群召开、会议公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方面也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涉及金额323万元的采购交易未及时披露。公司还向股东提供借款,并未真实反映在年报中,存在股份代持事项而未披露。
证监局要求同泽股份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若对该决定不服,同泽股份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