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使用年限,超过该年限可能释放有害物质 充电宝达到使用年限后应淘汰
2024年10月15日 06:06
作者: 任翀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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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充电宝自燃的消息引发关注。短短一周内,上海地铁里就发生两起充电宝自燃事件。更早些时候,部分航班也因为客舱内充电宝自燃不得不紧急备降。不少消费者困惑:为什么充电宝会自燃?

  上海辟谣平台求证发现,充电宝自燃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产品质量,还与使用环境、使用习惯等有关。为减少意外,公众不仅要选购正规品牌的产品,还要避免使用误区。

  就选购充电宝而言,正规途径、正规品牌、查看3C认证、不一味图大(容量大)图快(充电快)很重要。

  充电宝主要由电芯、电路板和外壳三部分组成。其中,电芯的主要材质是锂离子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不合格的电芯和电路板都有可能引发自燃甚至爆炸。根据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并且标注在产品上。

  要注意的是,选购充电宝绝不是“越大越好”“越快越好”。有消费者觉得,选择大容量的充电宝后,一次充满,可以多次使用。殊不知,容量越大、充电速度越快,对充电宝的电芯和电路板要求就越高。目前,市场上有部分充电宝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容量大”和“充电快”的需求,要么虚标容量和充电效率,要么使用劣质电芯、电路板,安全风险大大增加。

  监管部门的抽查结果也验证了这点。以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8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情况为例,合格率仅62.5%。在问题产品中,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2批次产品过充电不合格,1批次产品常温外部短路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此外,还有19批次产品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项目不合格,17批次产品转换效率项目不合格,也就是存在虚标容量、充电效率等问题。

  需要乘坐飞机的消费者还要注意,不是所有容量的充电宝都能登机。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乘客可携带100Wh额定能量的充电宝,若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而不超过160Wh,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携带;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以及未标明额定能量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很多消费者不知道,充电宝虽然没有有效期,但有“可循环使用年限”以及安全使用要求。

  正规的充电宝上有一个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充电宝电芯的可循环使用年限。如果使用超过该年限,意味着充电宝可能会因为老化等原因,分解释放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威胁人体健康。所以,不论是否到达可循环使用年限,在丢弃充电宝时,要记得按照“有害垃圾”分类处置。

  即使充电宝没有到达可循环使用年限,也会因为充放电的次数、使用环境等,提前老化。比如充不进电、充满电后很快放电完毕、变形、鼓包、漏液等,这些都是“需要淘汰”的提示,强烈建议立刻停止使用并按有害垃圾处置。

  此外,在正常使用中,高温、高湿的充放电环境,超时充电等使用习惯等,不仅会影响充电宝使用寿命,而且会增加风险系数。比如,公共澡堂、温泉、沙滩、温室等高温高湿环境,都不适合使用充电宝;通宵充电等使用习惯会因“过充”缩短充电宝的使用期限,还可能引发“充电爆”。在携带充电宝时,则要注意避免重压和强烈震动。

  还有消费者奇怪:为什么符合要求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却不能在飞机上使用?这是因为包括手机、充电宝、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在飞行过程中若遇到碰撞、挤压、高温等情况,极易因锂电池内部短路而冒烟、起火。高空飞行时,客舱压力还会发生变化,从起飞前的1个大气压降到巡航时的约0.6个大气压,降落时又慢慢增到1个大气压,导致充电宝中的锂电池发生变化,容易使充电宝发热。而且充电宝在充放电时本身就会发热,受各种因素叠加,从而增加自燃概率。所以,充电宝可以登机,但需要妥善存放,不能使用;对于设有开关的充电宝,还要关闭开关。本报记者任翀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使用年限,超过该年限可能释放有害物质 充电宝达到使用年限后应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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