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数量已超越5500万家,在全国企业总量中的比重高达92.3%。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总数突破1.25亿户,如同繁星点点,点亮了全国各地的经济版图。然而,近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诸多压力,遭遇了不少挑战。
发展经济,最重要的是信心和预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被认为是提振民企信心的重要举措,备受关注。10月14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透露,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司法部已经收到了1000多条意见和建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构建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展预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市场准入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在科技创新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投资融资支持方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允许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对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作出规定,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胡卫列表示,草案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并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这些内容成为法律制度后就具有了稳定性和刚性约束,必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经济日报记者佘颖)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